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资助: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2.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优抚对象和烈军属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残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残障学生;
5.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简称“一补”)
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资助标准:
1.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和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2.非寄宿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执行;
3.特殊教育学生全部按每生每年1500元执行。
三、资助流程
1.提交申请:开学一个月内,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交确认表(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公示上报: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资金发放:学校收到资助资金后,迅速通过银行卡、社会保障卡等形式发放至学生手中。
学生及家长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或当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咨询。
四、咨询电话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陈老师 13677237059
荆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24-2349993
共和国教育部
湖北教育信息网
湖北省教育厅
荆门市教育局
荆门市龙泉中学
荆门市第一中学
友情链接:
0724-2366229
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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